紧密衔接,这有利于法学本科教育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从反面讲,为了满足法学本科生从事法律职业的要求,一不留神,法学本科教育就会变成职业教育和应试教育,违背了《高等教育法》的基本要求。 笔者认为,辩证地分析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科学的态度,但问题是在对这种影响作出肯定或否定性评价时其评价标准是什么?是素质教育的(3/1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