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肯定不是立法者所希望看到的,或者说统治者想看到的。陈教授认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传统法学理论就编造出“存在具体的立法原意”这一神话,好鼓动人们去探索法律中所包含的立法原意,以维持法治的统一。陈教授以他自己的亲身实践向我们说明了这一神话的虚假性。他否认存在具体的立法原意。立法者与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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