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一考定终身”的方式是对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效果评价的主要形式,而这种方式不能科学的反映不同专业考试检验的真正目标。我们应对经济法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等进行创新,建立公平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 首先,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局面,打破完全统一的考试模式,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进行考评,(22/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