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文件是同时产生的”显然是缺乏历史依据作为支撑的。 3.经济法律部门的产生以经济法律文件的颁布为标志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在不同的个体上又会因个体特质的不同而表现出其特殊性,当其体现在经济法方面时就可以理解为“法律部门成立的自主性”。由于不同国家在国情、政治、历史、文化、信(23/3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