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之间的动态平衡。在宪政制度框架内,公民权利的救济可以通过行政监察或司法审查制度实现。如果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导致公民的权利受到损害,政府就要履行国家赔偿义务。其次,宪政要求建立国家机关内部的平衡机制,规定国家机关在各个领域的权限范围,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平衡问题,明确各部门的职权与职责,以权力制约权力,从而实现权力平衡。(46/6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