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介入市场,主要通过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弥补市场的缺陷并确立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宪政的价值目标是通过人权保护使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当非正规的或者私人解决办法被证明难以奏效时,政府就应插手干预[6]。纵观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之手无所不及。在干预过程中,由于政府的内部性缺陷,政府干预有时成了市场
(5/69)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