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也有所涉及。本文建议在贯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同时,应设置一批不同于传统的行政管理主体,以维护市场经济协调发展,保障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本文建议应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跨越不同行政区划的经济管理行政机关,培养高素质行政管理人员,加强不同行政区划的沟通交流,互相取长补短。同时,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级政府之间应加(19/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