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已不再平等。垄断、倾销、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屡禁不止。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些问题亟待解决。而原本为调整市场经济在民商法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原则、平等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显得苍白无力,违约侵权等也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尤其是当一方或者双(15/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