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人之常情。在市场经济中,这些主体之间是平等的,且按照平等、公平、自愿等原则进行市场交易活动。民法和商法这两部部门法为市场经济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制定了相应的原则,以确保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高科技的出现,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已采用各种手段打破了资源之间的平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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