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的实施仅停留在形式法治上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向实质法治阶段积极推进。 4.目前我国行政法管理的范围比较狭窄,没有全面发挥其作用 目前,我国行政法法律体系的三个部分主要是用于确立行政组织及其职权、用于规范行政权的行使和运作、用于监督行政权的行使和运作。从中不难看出,我国行政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国家行政机(19/2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