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践中,所谓“治安承包”、“委托审计”、“委托自检”、“交通协管”等现象中也包含较多值得行政法检视的[3],应受到行政法约束的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的情况,其中不乏由私人承担长期为国家所保留的传统公共管制职能的事例。 私人(10/9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