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公共利益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空间。另一方面,法国的客观主义模式也解决了主观主义模式规范范围的局限,由于其司法审查不以形式化的概念为基础,故前述主观主义模式无法规范的私人采取私法方式承担行政任务、私人参与行政任务的情形,法国客观的越权之诉能够对其进行规范。   德国《基本法》对形式主义的补救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德国主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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