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私人行政手段的多样化的同时,也把形式化的传统行政法总论推到崩溃的边缘。   2规范效果的局限与客观主义模式的启示   主观主义模式强调国家权力在独立的特别公法规范下统一表达,这一规范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从行政活动经验和各种政治影响中解脱的形式化原则汇集而成的行政法总则的形成。在此总则的规范下,立法机关通过制定统一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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