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模式选择时唯一考虑的问题,规范模式的功能是否能达到我们预设的目标也是必须加以综合考虑的。 (一)主观主义模式对我国具有更高的适应性 在规范主义的意义上,我国行政法与德国拥有相似度较高的规范性结构和法哲学立场,我国行政主体要合法行政必须具有依法授予的行政职权,因此将以规范化的“权限规则&rdquo(70/9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