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来看,非国家主体行使高权之所以会被认为是实现人类目的的负面因素,是因为在近现代民族国家获取权力垄断地位的过程中,与其竞争的教会、贵族、城邦等都被认为是社会团结的负面因素,因此国家权力垄断被认为是和平与秩序的保障,在民族国家形成的初期被认为是进步的象征。   因此,德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垄断,并把国家拟制为具有主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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