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范和有关的宪法原则(法治国家原则,社会国家原则等)——约束所有的国家权力及其行使,不存在没有法律的空间”[4]21,《基本法》第1条第3款的基本权利约束针对所有的“执行权”活动,而不论其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私人因高权特许而取得与行政机关相同的地位,亦取(32/9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