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收集整理实现规范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的功能,这时比较法的视角就变得十分重要。   德国和法国都将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纳入了行政法的规范,但两国采取了不同的规范模式。我们分析两国模式的法哲学立场,将德国称为主观主义模式,将法国称为客观主义模式。德国将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纳入到国家行政的体系中,赋予私人高权主体的地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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