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占主导,比如舒尔茨认为高权特许是国家组织在保持国家责任不变的状态下,将高权性的行政权限委任给私人,因此与权力的国家垄断原则,法治国家原则并不矛盾。[1]172私人进行侵害行政须经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委任之,这一结论也得到了判例和联邦政府的支持。在私人取缔违章停车、超速等案件中,多个行政法院均以取缔违章停车、超速等属于国(21/9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