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私人承担行政任务的行政法规范模式选择 由私人承担行政任务,自20世纪中后期在德国、法国等国家陆续展开,私人得以从事行政活动,并承担公法上的法律责任。德国围绕着“瘦身国家”、“行政的现代化”等改革,在航空管制、铁路、邮政、通信、社会给付等领域采取私化(privati(1/90)下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