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组成的所谓“保安公司”进行拆迁?第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然而,在具体的拆迁活动中却往往是由本应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服务的公安部门来进行的,这样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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