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进行探讨。在现今的理论研究中,对于公共利益还没有哪一位学者明确的做出文义解释。因此在今后“暴力强拆”的研究过程中,可以借鉴相关学者对于公共利益概念解释的研究方法。例如:董丽娃和李增刚在《论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实现》一文中:通过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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