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原则 首先,完善立法中的诚信制度。行政法律规范中的诚信问题根本上说是一个宪法问题,有待于在我国宪法性文件如《宪法》、《立法法》、《中央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等中予以确立。现实中更为迫切的是在作为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法中作出规定。对于行政法规、规章而言,通过行政程序立法确立其中的诚信原则,不仅是行政程序(19/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