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认识诚信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被确立的可能性。 首先,诚信原则“私法公法化”的法律适用前提是“公法私法化”。我国关于诚信原则的立法最早见于1986年《民法通则》第4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立了其民法基本原则的(13/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