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   现代行政权能的扩大,形成现代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权能的“三分”格局,而其中任何一种权能的行使,在现实中都是以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地位不对等作为前提的。行政法治在现代意义上就是对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三类行为予以法律规制的法治,要实现规制的目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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