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最后该项目在汹涌的民意中夭折。缺乏行政相对人的参与导致了抗议的出现,而政府“压制型”的治理模式却没能有效的解决纠纷,而是让冲突愈演愈烈,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显然该模式是不合理的,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二、“压制型”治理模式分析   我国地方政府之所以习惯动用强
(6/13)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