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理念才得以实现,人民通过要求君主立宪,从而利用法律对君王的权利产生制约,民主、人权才得以真正实现。 可见,法律原则是在民主原则、保障原则、依法治国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以及基本权利保障原则的基础上所建立的。 在《行政法总论》一书里,台湾行政学者陈新民教授指出,行政法意义的法律保留原则以及宪法意义的法(7/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