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能说该判决是导致释法的必然原因,也不得不承认该判决对本次释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以及其所反映的基本法解释权问题,因此也将其视为释法过程中的一大争议)其判决中第三条写到,“香港终审法院享有宪法性管辖权。如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与基本法相抵触,香港法院有权审查并宣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行为无效。&rd(5/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