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充分的自我克制不主动释法,香港终审法院保持充分的自我约束,不自行解释自治范围之外条款,依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这就是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三款的理想状态,其实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终审法院在充分默契下形成的最典型宪法性惯例。  四、结语  正如西谚所云,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香港基本法对于香港发展所起到的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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