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律一经制定后,就不再与立法机关有关。立法机关无权对自己制定的法律进行解释。法律解释的主体是香港特区的各级法院,由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对相关法律规范作出解释。④ 2.终审权与最终解释权的分离 正如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带有原创性的法律一样,香港基本法所设计的香港基本法解释制度也极具(16/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