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海洋部长官、国务总理室长、广播通信委员会委员长、总统室国情企划首席秘书官、韩国开发研究院、产业研究院、能源经济研究院、韩国交通研究院、韩国环境政策评价研究院、国土研究院的院长以及能源管理公共团体的理事长来构成。 2.2 绿色增长基本法的制定及推进 绿色发展委员会把 2008 年下半年推进的气候变化对策基本法案扩大(18/4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