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以嵌套的方式存在,前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下来,后者则由民间团体在其生产以及生活中慢慢积累、选择而形成,并在民间社会表现出来。同时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专项立法的方式,对约束民间团体成员选择行为时所选择的规则和基本分配格局的具体内容做出规定,凡是符合专项立法要求的通过团体成员的选择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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