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地实施,农民大量进城逐渐突破城乡分割的局面,但是城乡二元格局不会在短期内完全打破。也就是说,大部分地区是农村的现实仍将是我国的国情。在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格局下,农村和城市对法律和规范出现的需求差异正是我国目前进行法治建设必须面对的现实基础和现实问题。地方特色法的提出与构建正好适应了这种经济社会结构。 (二)从上层建(35/3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