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制定法以外,还有各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法,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诚然,从宏观上说“民族结构并不是民族国家的本质内容,其本质是国家主权和法制统一性,是国民对主权国家在文化上和政治上的普遍认同”,习惯法的普遍适用可能干扰和影响国家统一法制的实施,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影响民族地区与国家的关系,不利于国(25/3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