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这种阻隔更可能的是文化。现代意义的国家法往往并不承认民间法,而认为是落后的。所以要想真正打破这种格局,就必须进行两种文化的有效交流,否则会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因此,在乡土社会的法治建设当中,应当循序渐进,不可一蹴而就。需要逐步地将民间法那种具有深刻社会基础的传统与国家法的文化基础有效交流、不断融合,而产生潜移默化的影(17/1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