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通先生所说的“法治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三、反思乡土社会的法治建设  在研究中国社会的法律结构问题时,尤其是在研究乡土社会时,必须看到乡土社会结构的特殊性,并在这个大背景下来考察乡土社会的法治建设问题。如果单纯从现代法治或西方那套制度来看乡土社会,那么,无疑得出乡
(12/19)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