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回疆地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关系探析 所谓清代新疆地区“国家法”是指清政府制定的全国性规范性文件以及专门针对新疆地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皇帝的谕旨及临时制定的条例等)。“民间法”则主要指在新疆地区,尤其是回疆地区“地(1/23)下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