劾的事项进行调查,如果国会不对事实予以澄清就对行政机关实施弹劾,很难说这种弹劾在程序上是公正的。而且,宪法不能一方面规定国会具有弹劾权力,一方面又承认行政机关可以拒绝提交国会执行弹劾需要的证据。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有时行政机关的拒绝行为本身就足以构成弹劾的一个理由。例如在尼克松总统1974年被迫辞职以前,众议院的司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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