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中。这两款主要涉及国会的弹劾权。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众议院应选举该院议长和其他官员,并独自享有弹劾权。”第一条第三款第六项赋予参议院“享有审理一切弹劾案的全权”。弹劾权是国会防范行政专制的有力武器,其中必然也暗含着国会的调查权。因为国会要行使弹劾权,需要对有关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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