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款中。该条规定所有的立法权属于国会,“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本文所引用的宪法条文以孙谦、韩大元主编的《世界各国宪法全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收录的中译本为准,特此说明]对于国会来讲,为了制定对公众有益的法律,需要有能力调查有关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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