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犯罪人的社会行为发生发展,因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并非是完整社会人格的体现,刑法的否定性评价也应当随之变化。 (三)主客观并合说 主客观并合说根据我国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在批判接纳责任分担说和谴责性降低说的基础上认为,刑事责任的归责基础是由行为的主客观两个方面决定的,被害人行为的刑法意义有时体现在客观上,有时(7/2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