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的人身危险性是由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犯意强弱和罪前罪后等客观事实来决定的。具体而言,犯罪被害人的行为存在于犯罪发生之前、之中,首先在犯罪发生之前,犯罪被害人的行为如果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产生了引诱或激发作用,则说明犯罪人是在没有犯罪意图的情况下,由被害人的行为而产生相应的犯罪意图和动机,进而实施了犯罪行为造成对被害人的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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