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应认定为对作者权益的侵犯。  (二)处罚基础的明确——相关立法的强调  网络空间教案著作权刑法保护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在立法中对于教案的著作权进行明确规定。当然笔者也不赞同在刑法典中直接对教案著作权作出规定,毕竟网络空间教案著作权刑法保护虽然是焦点问题,但只是具体问题,并不是某一类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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