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能够说明其违法性。这里的之所以规定“不得出版发行”,主要是为了保证这种使用不会导致扩大化进而损害著作权人的权利。从这一角度看,未经许可在网络空间面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教案,与“发行”行为对于著作权人权利的损害程度相当,不应当认为是“合理使用”,(17/23)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