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原则尚未确立的年代和主张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本质特征的理论基础上产生,促进了中国法制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与此同时,在刑法的适用过程中,法律工作者逐渐意识到四要件犯罪构造理论存在排除了可以通过正当化根据排除满足犯罪构成所体现的违法性的合法的行为的漏洞。因此在规范意义上出现了主张在四要件构成理论中添加正当防卫、紧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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