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对传统《刑法》中计算机犯罪概念进行扩张性解释,并不能恰如其分地适应智能手机犯罪在我国的现状。 2.设立新罪,专门规制智能手机犯罪有学者认为,智能手机只是传统网络犯罪的一种工具,其本质上仍是网络犯罪,甚至有学者认为,利用智能手机诈骗,智能手机仍然只是一种工具,所以其本质上是诈骗罪。笔者认为,根据犯罪构成四要件说,(12/20)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