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育者的痛苦和巩固不育者的婚姻,有利于实现不孕夫妻的生育权;而且客观上也有利于那些希望能够通过代孕来帮助他人的代理母亲实现帮助他人的愿望,它实际上是一种“合作生殖”;[4]此外,代孕的实质是代母通过行使其身体权来帮助委托夫妻行使其本可通过自然方式实现的生育权;第三种观点是折中说,该说指出,只有在(11/3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