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不变的,他们也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是在一段时期内相对稳定。[2]这就要求解释主体和司法主体在实际应用时灵活把握,实现最大化的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最大化的合理性解释同样需要受到约束,一味地追求刑法解释的实质合法会导致极端自由解释主义,这时就需要合法性原则的保守性来进行规制。而这一相互矛盾的两种准则如何才能相互协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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