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行为符合法定的行为类型,又具有犯罪人格,那就是犯罪人,就要定罪、判刑。只符合法定的行为构成没有犯罪人格也不行。只有当他有了犯罪人格,才是犯罪人,才能定罪判刑。而只有具备了事实这一前提判断要素,才需要测量他有无犯罪人格。 在犯罪与犯罪人这两个要素当中,二元定罪机制侧重于犯罪人的价值取向,把人格与行为并列作为犯罪人成立(25/32)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