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论演进的必然结果。既重视行为人的行为又关注其背后的犯罪人人格能有效克服两者各自缺陷。将人格刑法引入我国是刑法的发展方向。但我们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应根据我国国情,将人格刑法理论进行合理的改造,以使我国刑法更加人道化、轻缓化、个别化。  我国刑法人格主义发展时间不长,加之刑法客观主义影响甚深,其受重视程度还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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