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的法律制度1)法典的发展变化:法经具律——魏律刑名置于律首;八议入律——晋律刑名+法例——北齐律形成名例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八议入律和官当入律——北魏律和陈律3)北齐律出现重罪十条4)(1/2)下页返回列表 返回